以法治守护公平正义,让人民感受公平正义
发布时间:2019/4/25 10:05:53作者:退教协 浏览量:248
在全国人民深入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中,上峰中学关工委讲师团到学校利用学生课外活动时间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收到了好的效果。
党的十八大把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大要素,就是要让它成为一种全民信仰,只有每个人都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只有让遵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法治才能成为一种“国家信仰”,法治中国才有最坚强的支撑。习近平总书记曾说:“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威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信仰,宪法不仅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还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公平正义是人民的向往,幸福的尺度,公平正义不仅是求解利益均衡,化解矛盾的钥匙,更重要的是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符合人民的共同愿望,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第四次集体学习时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论断,体现了社会主义本,丰富和发展了社会主义理论,对司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公平正义,是让全社会的人都享有自我尊严。有实现个人理想的机会,有表达利益诉求的保障,有积极有序参与政治的通道,有享受就业、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资源的权益。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平正义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贯主张,也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法者,天下之公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离不开法治的有力保障。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着眼于依法治国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方面,对依法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全方位部署。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治守护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依法治维护公平正义,科学立法是引领。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权利得到落实,才能筑牢人民共享人生出彩机会的坚实平等。
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依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保障。“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无论是确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还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更好地服务于民,或是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都是这了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司法活动的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感受到公平、正义。社会主义的公平、正义,不仅表现在司法公正上,还体现在执法和其他社会管理的各个方面。习近平总书记“让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的理念,不仅是对司法公正提出的要求,而且也是对各级党政机关及其领导干部维护公平主持正义提出的要求,今天,建设法治中国的新时代已经开启。一个相信“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的民族选择依法治作为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沿着自己开创的道路,13亿中国人民将书写世界法治史上的崭新篇章。
宣讲活动的开展,同学们提高了对法治的认同,真正树立了法治信仰,践行法治精神。领悟公平正义是人类追求的永恒目标,是法治社会性的核心价值。体会到公平正义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社会稳定和进步的重要基础,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
江宁区教育系统关工委上峰中学 王良俊
2019年4月17日